2015-11-03
广州塔负一层停车场汽车美容店铺租赁公示
经我司公开招商评审,评定符合租赁条件客户陶龙飞(品牌:逸驰汇),为租赁我司负一层停车场汽车美容店铺承租方,现予以公示(公示期为5天,从2015年11月3日至2015年11月7日)。在公示期间对公示事项如有异议,可电话联系或邮件反映,提出异议应署名真实、可信。
异议受理部门: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
联系人:司徒先生
联系电话:13902259007
邮箱:
特此公示。
广州新电视塔建设有限公司
2015年11月3日